湖南出台《意见》 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 经济要闻 华声经济

产业财经
2024 05-07 14: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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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5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于淼 通讯员 刘琰 彭小云)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衔接,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意见》强调,对未批先用、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各种工程治理为名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典型问题和失职渎职等涉嫌职务犯罪行为采取联合督导。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案件,原则上交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重大复杂以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高的违法案件,应当裁定交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人民检察院发现违法行为人严重破坏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全面履职仍不能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可以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对存在涉案标的金额较大、案件复杂、当事人拒不配合等涉嫌犯罪情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难以有效调查取证时,可以在提交犯罪线索的同时,商请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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