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吐槽“电鸡”滥用远光灯 电动自行车远光灯问题应该如何管理在深圳的夜晚,一道耀眼的白光突然逼近——外卖骑手的电动自行车大灯像探照灯一样照射,行人瞬间变白,摇摇晃晃地扶着路栏。这样的场景正在福田、南山等地区高频上演。2025年8月,在深圳550万辆电动自行车组成的洪流中,安装超级远光灯的“电鸡”成了新的污染:原来大灯的射程只有5-6米,而LED射灯的改造可以达到几十米。一些电商平台公然出售标榜“瞬间失明”的违规灯具,修车店20元即可完成安装。强光不仅造成了行人的视觉迟钝,还造成了视觉迟钝。
法律法规的真空和执法谬论
治理的核心困难在于缺乏标准和模糊的权责。目前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2025年9月实施的新国标,仅限于近光灯的亮度和视角,远光灯的功能就没有提及。这导致了双重困境:深圳市民吐槽“电鸡”滥用远光灯 电动自行车远光灯问题应该如何管理
改装灯无处可依:深圳虽然规定“驾驶改造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罚款500元”,但原厂自带远光灯,即使亮度超标,也不能因为符合出厂标准而受到惩罚。投诉后,市民只能“教育批评”用户,威慑力几乎没有;
源头控制失败:电商平台充斥着100元以内的“闪光灯”,商家误导消费者“符合国家标准”;线下汽车经销商甚至提供850元的“亮度堪比汽车”改装套餐,但市场监管缺乏查处此类行为的依据。更难的是,全国4亿电动自行车用户不需要驾照,大部分人不接受灯光使用培训,治理就像“蒙眼追逃”。
打破游戏的方法:从“单点惩罚”到“全链治理”
解决困境需要构建覆盖生产、使用、控制三个环节的协同体系:
标准先行,堵塞改造漏洞
国家标准中增加了远光灯亮度上限和自动调节强制性条款,要求新出厂车辆撤销远光灯设计,只保留符合安全值的近光灯。同时修订《产品质量法》,命令电商平台下架未提供专业检测报告的灯具,对声称“失明效果”的商家处以高额罚款。深圳可以试点地方立法,将原厂远光灯乱用纳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范围,参照机动车处罚标准罚款200-1000元。深圳市民吐槽“电鸡”滥用远光灯 电动自行车远光灯问题应该如何管理
技术赋能,实现精确打击
实施“自动识别”重点监管方式:晚上在事故频发的道路上安排AI摄像头,自动捕捉持续打开强光的车辆,将违法信息同步到交通管理平台;要求外卖公司将所有标准纳入算法评估,骑手违规频率与订单权重挂钩。同时,借鉴上海和成都的经验:用现金补贴代替免费乘车福利,减少不必要的夜行;或者设置年度免费乘车频率上限,超过五折收费,从需求方面抑制乱用冲动。
产业共治,重构用尽文化
加强快递、外卖等渠道的企业责任,强制骑手车辆安装光泽自动调光灯,光线充足时自动降低亮度。社区设立了“照明安全教室”,通过强光失明试验、事故VR模拟等方式提高公众认知度。更重要的是,提高市政照明——在城中村和非机动车道的阴影下补充路灯,消除“因黑而亮”的底层动机。
照明伦理:照亮的应该是路面,而不是特权
当一位外卖骑手直言“加灯只是为了看清坑洼,防止跌倒和送餐耽误”时,一位老人抱怨“强光不敢夜行”,反映了道路资源配置和公共安全的深层博弈。控制“灯光杀手”绝不是简单的禁令,而是在保证弱势群体路权和约束权的滥用之间寻求平衡。深圳作为电动自行车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的特大城市,其探索将为4亿只“电鸡”的照明控制提供样本——只有让每一束光都照在照明的地方,城市的夜晚才能真正承载行人的平静和骑手的安全。